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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2018-07-25 16:34【我要纠错】

【导语】: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联系电话多少?下面为你介绍。

  一、 机关及其分支机构地址、电话: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10月成立。是直接隶属市政府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局级事业单位,下设岫岩 、台安办事处。

  市“中心”位于中华南路75-4号。电话:5563006

  岫岩办事处位于县中心街55号。电话:7859456

  台安办事处位于台安县台安镇光明街10号。电话:4876388

  海城办事处位于海城市顺城路12-S2号。电话:3201507、3201509

  市“中心”在城区内设立了住房公积金4个营业部。

  1、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东营业部 地址:鞍山铁东区五一路7-1号 电话:5597566、5512325、5597655、5532136、5597599、5567022、5567033

  2、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站前营业部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4号 电话:2280166、2242610

  3、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西营业部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141号 电话:8517610

  4、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炉营业部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178号 电话:6320381

  二、机关及其分支机构职责任务:

  (一)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任务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法,经市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 销登记;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 情况;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住房贷款申 请;

  6、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受理与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和缓缴申请;

  8、承办市管委会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其他 事项。

  (二)办事处营业部职能

  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帐户设立、汇缴变更、支取转移、核定比例、结算利息、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营业部职能

  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帐户设立、汇缴变更、支取转移、核定比例、结算利息。铁东营业部还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中心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人事、工资、职称管

  理;内部经费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2、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核算工作,编制住房公积金(住

  房资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负责“中心”内部及所属办事处财务管理及分析工作;负责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结算、资金调拨等工作。

  3、筹资管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补缴、分户、催缴、

  对帐;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的审核、申报;公积金支取的管理工作;政策、业务咨询;经营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4、信息处 负责财务处、各经营部、个贷银行网点的计算机核算、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培训;负责中心计算机管理软件的开发与维护;负责计算机设备管理、服务热线、网站日常运转及维护、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检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5、法规调研处 负责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宣传、信息、调研

  工作;负责中心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内部各处室、各办事处业务制度、政策、法规的制定完善、调研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6、稽查处 负责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缴交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对欠缴公积金和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执法检查监督等工作。

  7、贷款管理处 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工作;公积金贷款本

  息的回收、对帐;政策、业务咨询;个人贷款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单位贷款的清理回收工作;回收资产的管理变现保全等工作。

  8、总会计师办公室 负责公积金归集和运用革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中 心”各处室、各办事处管理、服务的监督、检查;配合上级、同级审计、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过去取得的业绩及今后发展前景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重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5年6月1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布。 《条例》的颁布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从“中心”成立至2010年底,共筹集住房公积金487127万元,投放公积金个人贷款167756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638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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