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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2018-07-16 11:24【我要纠错】

【导语】: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鞍山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及提取额度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未婚,父母是其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及其父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贷款购房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和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月银行扣款清单;

  4.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购买商品房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⑵购买产权交易住房(二手房)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单、契税完税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全额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商品房提取额度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下发日期前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由经办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公积金缴存办事处办理。

  (2)回迁安置自住住房扩大面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缴纳契税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提取的,需同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职工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并注销账户。

  提取要件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养老保险转移单(转到个体自然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房提取手续

  建房提取的,需提供:土地、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文件和《房屋产权证》和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提取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手续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的质量监督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鉴定证明、购买维修材料发票、支付维修费用发票和《房屋产权证》和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提取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要件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需提供:

  1.出具所在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本人及配偶名下的《无房产证明》,查询结果当年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缴纳租金证明;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提取的,需同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需提供:

  1.出具所在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本人及配偶名下的《无房产证明》,查询结果当年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租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提取的,需同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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