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五险一金的五险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鞍山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请看全文。
鞍山市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为1453.5元/月;
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为1343元/月。
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为1539元/月;
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为1343元/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失业保险和补助发放基数、比例、标准、申领指南、补贴对象等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