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鞍山落户有很多种方式,可以投靠亲属、朋友,还可以申请集体户等等,租房子也可以落户,那租住属公有产权房屋落户的小伙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请看全文。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凭以下材料办理,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父母。
一、租住属公有产权房屋落户(包括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
1.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有随迁人员(户口簿、人口信息不能体现夫妻、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需提供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人和被投靠人《落户约定书》。
注:1.租住公有产权房地址落户,该地址须无人落户;房屋无具体编码地址或停租、退租等情形无法落户的,迁入人可申请居住地社区公共地址户落户。
2.上述材料齐全,须填写《落户审批表》,并报派出所所长审批。户籍民警业务办理时,要在人口信息系统和《常住人口登记表》进行“租赁”标注。
3.公民合法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公安派出所依据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申请,应当告知住所原登记人员迁出户口。原登记人员拒不迁出或者不具备迁出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为合法新住户在该住址上落户,并告知原住户将户口及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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