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材料注意事项请看全文。
特别注意事项:
1.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提交专科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2.申请“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三沟通)的自考学历,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3.原毕业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持《学历证明书》申请认证。
注:《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业证明书”或“高等学校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学历证明书》上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2002年(不含)之前毕业的“湖北自考学历证书”申请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生资助】可获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