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鞍山征收安置住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你知道需要提供哪些办理材料吗?请看全文。
征收安置实行政府发放动迁卷抵顶现金购买商品房的,按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办理。征收安置实行实物分房扩大面积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结婚证
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证明(其中协议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4)本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用于抵押担保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且提供第三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证明
(5)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抵押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6)征收安置协议
(7)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并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征信情况
(2)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
(3)公积金中心受理后按规定审批。审批通过的通知借款申请人签署《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办理抵押手续;组合贷款还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审批未通过的将理由告知借款申请人
(4)借款合同签订后,由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将借款申请人资料送到不动产中心代办抵押登记
(5)借款申请人需在受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
(6)公积金中心凭《担保意见书》或《不动产抵押登簿清单》或《他项权利证》,划拨贷款资金至征收单位指定账户内
(7)抵押登记办结后,担保公司将抵押登记缴费凭证和《他项权利证》及时传回中心贷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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