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鞍山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在转入地缴存6个月后由经办人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办理,具体操作信息见本文。
一、申请条件
在转入地正常缴存满6个月后转入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转移职工劳动关系变动证明材料办理转移业务。
二、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职工或单位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
2、受理:转入第中心核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
3、补正复核: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过全国异地接续平台向转出地中心发起转移申请。
4、通过:准予补缴,未通过的说明情况
四、咨询地点及电话
周一至周四: 8:30-16:30;周五:8:30-15:00;周六、周日 9:00-16:00(节假日除外)
1、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
咨询电话:0412-12329热线;
网上咨询地址: 点此进入
窗口咨询:城区综合办事大厅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二楼
2、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
电话: 0412-12329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
3、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
电话:0412-3201509
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4、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
电话:0412-4912255 4876388
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