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鞍山门诊慢特病种待遇认定需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具体认定标准见本文。
一、申请条件
1、可申请职工门诊特殊疾病: 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药、系统性红斑狼疮、罕见病。
2、可申请职工门诊慢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运动神经元病;高血压Ⅲ期合并症;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合并症、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征、脑垂体瘤泌乳素瘤、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冠状移植术后1年内抗凝治疗、支架手术后1年内抗凝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在慢性病门诊进行抗病毒治疗时使用长效干扰素;重型血友病、中型血友病、轻型血友病。
二、申请材料
1、《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三、办理地点
鞍山市铁西区 劳动大厦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1215室12楼
特病申请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即时办理。
主城区有鞍钢总院、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立山院区)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等三级以上定点医院基本都有认定门诊特殊病的权限,其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的认定在主城区仅鞍钢总院有资质,鞍山市肿瘤医院仅具有恶性肿瘤特殊病的认定资质。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的中心医院和中医院均有认定所辖区域内参保患者特殊病的权限。精神疾病则须由精神专科医院认定。
慢病申请每半年申请一次,每年5月中旬、11月中旬(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申请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咨询电话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部:0412-5537015城乡医保及救助部:0412-225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