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生育保险能够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医疗待遇,对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有重要意义,那异地住院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请看全文。
例:小刘的妈妈在北京居住,她想到北京生宝宝,她生孩子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但是有限制。根据规定,在异地住院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按鞍山市现行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进行手工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如果小刘在住院分娩过程中发生了合并症、并发症,并因此产生的相应医疗费用,可按鞍山市现行职工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小刘可在孩子出生后,将本人的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定点医院疾病诊断书(休工证明书)原件、住院病例和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印章)、《异地生育申请表》等材料提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到生育保险经办窗口进行办理报销女职工异地分娩生育待遇事宜。
关于鞍山市生育保险的具体经办事宜,请拨打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生育保险咨询电话
生育保险 0412-521123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享受待遇、生育津贴和医疗费补贴申领材料等关联信息。